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舒文)毕业季将来临,作为应届毕业生的你找到合适的工作了吗?如果没有,不妨去湖南这些地区就业,每年还有3500元至1万元的补贴。近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了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鼓励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去基层单位就业。
政策指出,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专科生、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自愿到我省脱贫县(市、区)和冷水江市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及以上的,由省财政对其学费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偿,分3年发放。资助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高职高专生每生每年3500元。
脱贫县(市、区)具体为:炎陵县、茶陵县、祁东县、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县、武冈市、平江县、石门县、永定区、武陵源区、桑植县、慈利县、安化县、新田县、江华县、宁远县、双牌县、江永县、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新化县、涟源市、双峰县、鹤城区、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中方县、洪江市、洪江区、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有意去基层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按以下流程办理。第一步:填写申请表后到毕业学校盖章,确认学籍(首次申请需要此程序,第二、三次申请不需要此程序)。第二步:持申请表到就业单位盖章,确认就业。第三步:持有关资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现场审核。县级学生资助机构现场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提交有关信息。第四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将结果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由省财政按审核通过的人数和金额下达资金到县级财政。第五步:县级财政将学费补偿资金发放到基层就业毕业生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