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江旭)一个车门未锁,一个车窗未关,小小的疏忽让市民孔先生和谢先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前者36条高档香烟被盗,后者数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好在警方破案迅速,被盗财物很快又物归原主。3月2日,长沙县公安局为近期破获的拉车门系列盗窃案进行集中退赃,孔先生和谢先生都领回了自己的被盗财物。“我还担心这些钱追不回了,没想到公安这么快就破案了。”孔先生心有余悸地说,自己领回了财物,也收到了一个沉痛的教训。
“我也不记得我的车门有没有锁了。”孔先生回忆说,2月21日上午,家住藏珑小区的孔先生来到地下车库开车时,发现放车尾厢里的36条香烟被盗了,其中包括25条和天下香烟,除此之外,他放在车内的一部手机也不见了,车子并没有被撬的痕迹。孔先生当即去查看了物业的监控,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现。那些烟是公司用来接待用的,报警后孔先生一度担心财物难以追回,让他惊喜的是报案后第二天,警方就告诉他案子破了。“真心感谢公安同志,他们办案效率真高。”孔先生说。
孔先生被盗是因为车门没锁,谢先生的教训则是因为车窗未关,为此,他付出了数万元财物被盗的代价。
谢先生告诉记者,2月19日晚上因为下雨视线不好,他开车时打开了一点窗户,回到小区车库后一时忘了关窗户。第二天,他发现自己放在车内的几万元现金不见了,现场车门车窗都没有被撬的痕迹,但他看到自己车窗未完全关上,经警方调查,车内上锁处有被抠的痕迹。
孔先生和谢先生的车内财物被盗都是同一伙人所为。接到报警后,长沙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很快就查明作案的两名嫌疑人为舒某某和李某,经过侦查,2月22日,警方分别在长沙黄兴路步行街和娄底新化县将舒某某和李某抓获。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供述,自今年2月以来,他们通过拉车门、钻车窗的方式,分别在雨花区、岳麓区、开福区、长沙县等周边多地作案7起,盗窃车内现金、香烟、手机等财物,涉案价值约7万余元。
长沙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所长肖曙介绍,舒某某和李某都还不到20岁,两人在网上相识,都是从职业学校辍学后没钱,便商量通过拉车门的方式“搞点钱”。目前,舒某某和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因涉嫌收购赃物的万某也被依法治安拘留。
该系列案的财物已被悉数追回,3月2日上午,长沙县公安局进行了集中退赃,约7万元财物返还给了被盗市民,其中包括现金、香烟、手机等。“车子不是保险箱,以后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车要停在有监控的地方,停车后一定要记得锁门、关窗。”肖曙提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