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官网1月25日发布通知,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拟订的《武汉市市级化肥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该《办法》提出,武汉每年将储备3万吨化肥,以解决优质化肥常年生产与季节使用之间的矛盾,切实保障全市春耕生产和旺季农业生产用肥需要。
该《办法》明确,根据武汉市农业生产特点和农作物用肥需要,市级化肥储备期限为半年,即当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市级化肥储备品种为优质复合肥、尿素、磷肥、氯化钾、生物有机肥等。
在春耕生产和农业生产旺季, 储备企业要精心组织好储备化肥的市场供应,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和储备化肥不脱销、不积压。
由市财政部门负责每年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市级化肥储备补贴资金850万元,实行总额包干,用于补贴市级化肥储备经营产生的贷款资金利息、商品损耗、仓租费、运杂费和保管费等5项费用。
当储备商品进入市场销售期时,其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当时、当地同品种化肥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
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