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双11用户不难发现垃圾短信多半来自商家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时间:2021-10-28 14:19:25

“今年的双11,垃圾短信居然只有一屏。”北京丰台的李女士给记者看她的手机。“你别说,还真是少了。”她说。

可能不少人都注意到了,今年双11虽然来得比以往时候更早一些,但大家收到的各种促销垃圾短信明显减少了。专家指出,经过多年的努力,垃圾信息的治理成效已经明显可见。

垃圾信息呈现新特点

近年来,双11等购物高峰前,都是垃圾短信的高峰期。但今年明显减少,垃圾信息呈现出新的特点。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公布的投诉数据看,2021年一季度全国垃圾信息用户投诉量降至近三年来的最低水平。二季度垃圾短信投诉数量相比2020年二季度同比下降明显,尤其是点对点短信下降幅度非常大。其中,零售业推销、贷款理财和保险推销累的垃圾信息仍是大头,占88.7%;非法金融活动、违法出售票据证券以及涉嫌色情暴力的违法短信占11.3%。从发送渠道看,中国移动占比超过一半,曾饱受诟病的移动转售企业只占4%。

专家认为,这与不同运营商用户数量是成正比的,同时也说明大运营商承担的治理责任更大。从主要端口号段来看,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在内的大企业都“名列前茅”,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端口发送方式仍是大头。

今年以来,垃圾信息都有一个新特点,就是促销类信息明显减少,短信验证码恶意轰炸类带有诈骗色彩等短信明显上升。用户投诉的此类短信为20074件,环比上升7.3%。工信部指出,因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水平不足,被不法分子利用“短信轰炸平台”发送验证码恶意轰炸短信的网站和APP中,快手、高徒、百度、拼多多、新东方、众安保险、日上免税行、好未来以及中国邮政等企业,均名列其中。

治理趋严格成效初显现

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自2008年起工信部多次组织开展垃圾短信治理专项行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端口类短信群发业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此外,工信部还完善法律依据,明确法律责任,推动相关法制体系建设,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推动《广告法》《电子商务法》规范垃圾电子信息治理,为各行业规制相关行为准则提供上位法依据。同时加强监督执法,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短信服务市场秩序。

垃圾短信成因复杂,商业营销短信跨行业、环节多、溯源难,也给治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工信部通过部门联动,推动源头治理;聚焦端口规范,把关资源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提升问责效力。2020年,工信部累计向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4批次3.8万条,各部门采用专项检查、约谈教育等方式严肃处理61家问题严重源头企业。

三大运营商均推出了针对垃圾短信的拦截、屏蔽功能,用户也可以通过运营商或者手机厂商附带的功能,对垃圾短信和营销电话进行拦截。

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企业的行为,使得垃圾短信在数量上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

法律赋予用户维权抓手

“早在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有涉及垃圾短信的内容。”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后来又出了重磅的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其中特别提到不允许随便发送垃圾信息。11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特别提到不允许发送商业信息,而且用户拒绝之后不得再次发送……这些法律法规都已清楚地确认了用户享有不接受垃圾信息的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工信部在2020年发布的《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朱巍说,“《民法典》在规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时候,特别将‘私人生活安宁权’写了进去。这就是说,任何人发送垃圾信息,就可能打扰了用户的安宁。这样的规定赋予了用户一个起诉的抓手。谁在微信和手机短信里发送广告,可能就侵害了用户的安宁权。”

“谁发送谁负责”管住端口

临近双11,用户不难发现垃圾短信多半来自商家。

通信行业人士吕蒙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这些短信一部分是平台未充分核实用户意愿,“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的;另一部分是平台因收集、使用用户信息制度规则不完善、管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平台上的商家滥用用户信息精准发送营销短信。

对此,工信部明确指出,网购平台应承担商家营销短信扰民问题主要管理责任。工信部将按照“谁接入,谁负责”原则承担接入资源管控、发送管理和端口使用以及内容源头管理责任。同时,明确三大运营商的责任与义务。“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朱巍认为,而且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有很多。因此,最好的解决之道还是设法给用户一个有效退订的渠道。比如市场监管总局37号令就明确,发送方要设置便捷、方便、高效的拒收渠道。还要把自己的身份、联系方式等落实清楚。

“我手机里的商业短信很多并没有显示怎么退订,商家不提供这种渠道。”朱巍说,“必须告知用户,谁在发、联系方式是什么、怎么退订。这需要多部门,跨部门,甚至是专门有一个协同组织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才能有更好的结果。”

朱巍认为,通过多年的治理和宣传,随着消费者对垃圾信息的防范意识逐渐增强,垃圾短信发送多了只能增加大家的反感,换不来什么流量。此外,随着大数据、算法的应用,像这种大规模发短信的方式已经过时了。商家更多用的是互联网精准营销、广告精准匹配,靠广撒网的方式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标签: 短信 多半 来自商家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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