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下定金是销售时的常规操作,然而顾客反悔的话,退定金就成了问题。日前,相城区的李先生付了买车定金后就反悔了。
李先生前不久在某汽车店看中了一款车,和销售人员交谈后当场就交了1000元定金。可是过了两天,李先生又不打算买了。李先生找到汽车店,对方却不愿退还定金。于是李先生找到了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汽车店负责人称,销售人员当时和李先生再三确认过,李先生同意后才支付的定金。现在又说不打算购买,这样退定金的情况不符合公司规定。
经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李先生接受了汽车店退还的500元。
工作人员介绍,在日常消费中,定金与订金的概念常常会被消费者混淆,两者有不同的概念。定金具有担保功能,定金交付时起定金合同成立,即开始约束双方当事人;而订金的性质则是预付款,当消费者不想购买其预付了订金的商品时,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订金。
“定金”非“订金”,在预购商品交付定金时应当慎重选择、考虑清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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