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微动态丨提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什么

来源:法师兄时间:2023-05-04 09:10:55


(资料图)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标签: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五洲特纸董秘回复: 一季报营收同比下降是因为产品结构和数量同比有所差异所导致的,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下一篇:最后一页

精彩图集(热图)

热点图集

最近更新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