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李高洁)
10月28日,河南省环保厅发布通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灵宝市氰化尾渣处置问题进行督察时发现,灵宝市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金冶炼分公司大量氰化尾渣长期违法堆存于厂区和暂存库,存在巨大环境风险隐患。
通报称,2014年以来,三门峡市、灵宝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次下发督办通知,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两家企业在多方督促下承诺建设贮存仓库,但进度一拖再拖,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又承诺于2018年8月份完成贮存仓库建设,直至检查时,贮存仓库仍未建成,大量氰化尾渣露天堆存。
约20万吨红渣无法处理,堆存在厂区,因正在搭建顶棚,部分露天堆放。
现场检查发现,仅2017年,灵宝市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产生氰化尾渣9.5万吨,仅处置2.3万吨,连同历史堆存量约20万吨,大部分露天堆存,部分氰化尾渣堆存高度超过防风抑尘网高度,暂存点未建设矿渣废水收集池。
约15万吨红渣无法处理,堆存在暂存堆场,大部分露天堆放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金冶炼分公司暂存仓库堆存约15万吨氰化尾渣,少部分在棚内,大部分露天堆放,有覆盖;固体废物暂存仓库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防风抑尘网、围栏,正在建设雨水收集池。
近年来,国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管理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氰化尾渣在灵宝市一直被长期关注,管理不善,就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按照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对环境污染承担主体责任。但是在明知氰化尾渣环境危害性以及国家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企业不能很好落实主体责任,任由氰化尾渣露天堆放且未建设配套设施;在没有有效办法消纳历史存量的情况下,未采取“以渣定产”方法从源头上削减氰化尾渣增量,仍然持续生产,致使尾渣堆存越来越多,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此外,灵宝市博源矿业有限公司也存在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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