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美国芝加哥 87 岁老人约瑟夫 · 斯坦卡克于 2016 年去世,留下了 11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8 千万元)的巨额遗产,却无人认领,是美国无人认领的最高遗产。
本月早些时候,伊利诺伊州财政部长办公室称,经过几年的寻觅,约瑟夫 · 斯坦卡克的 119 名亲属已收到数百万美元的遗产。税后,每名继承人将获得约 6 万美元。
据悉,约瑟夫 · 斯坦卡克 1929 年出生在芝加哥,是波兰移民的后代。2016 年 12 月 23 日,他被发现在盖奇公园附近的家中去世,享年 87 岁。关于斯坦卡克的细节很少,没人知道他的职业和收入来源。
目前,斯坦查克的 119 名继承人分布在波兰、斯洛伐克、捷克共和国、德国、英国、加拿大和美国。官员们表示,除了芝加哥的七名亲属外,还有爱荷华州、明尼苏达州、新泽西州和纽约州的继承人。
财政部长办公室表示,在斯坦卡克案之前,伊利诺伊州最高的无人认领财产为 810 万美元。2013 年,库克县一名妇女获得的最高遗产金额为 500 万美元。
如果遗产无人继承的遗产如何处理呢
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无论归国家所有或为集体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应首先从遗产中清偿。对债务的清偿也同样适用限定继承的原则,即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的清偿债务以死者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不负偿还责任。在依法收归国有或收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的无人继承之遗产时,如有人对死者给予过较多的照顾,也应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无国籍人死亡后,所遗财产,经过公告,到达一定期限无人继承时,亦应收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