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县域经济高质量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县域〔2022〕1842号),本次计划安排我市省级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25亿元,用于支持周至县、蓝田县、长安区、鄠邑区、高陵区等五个区县的首位产业发展培育和县城建设。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专项资金计划,按照《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22〕66号)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达效,助力我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