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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实习生 周婕 通讯员 刘璇)维修师傅低价购入主板和内存正常的二手品牌手机,经使用假冒注册商标配件翻新后再次出售牟利,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今天,长沙县检察院通报称,经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等五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陈某早年在深圳务工期间学会了维修手机,发现身边同行有人购买低价二手机后使用假冒一些大品牌的配件等予以翻新,再到网上售卖,收益颇丰。由于二手机翻新成本低、技术要求不高、需求大、利润高,嗅到“商机”的陈某说干就干,回到长沙租用了一居民场所,打算以线下小作坊翻新、线上注册网店售卖的形式开始制售假冒品牌手机。
为了谋求利益最大化,陈某将目光放在了两家国产知名品牌手机上,认为国产品牌手机本身就是活招牌,不愁没有销路,市场上众多的手机和零配件也能带来足量的进货渠道。确定了几款热门机型后,制假小作坊迅速运转起来,陈某从二手手机交易平台上大量廉价购入热门款品牌旧手机后,对手机进行内部清洁,并通过修理或翻新主要部件,再更换杂牌的摄像头、充电接口、电池、手机外壳等配件,并雇佣了其同学张某帮忙给手机贴膜。一番操作下来,他们使旧手机看上去“焕然一新”。
为了让翻新的手机看上去更“真”,陈某利用自己修手机时结交的“人脉”,大量购入了一批对应机型的印有国产知名手机品牌标识的使用指南、三包凭证和包装盒,用以伪造手机外包装,再依托本人实名注册的经过“精心打造”的网店平台,将这一批翻新机冒充九成新正品手机对外销售。
见陈某“生意不错”,维修手机认识的同行王某也搭上了制售“翻新机”的“顺风车”。2021年6月,在明知陈某未获得相关手机品牌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王某仍决定投资十万元与陈某合伙经营,二人约定按照盈利的50%进行分红,共同负责从网上采购旧机、更换零部件翻新后予以销售等流程。为扩大经营,两人又通过网站招聘雇佣了失业许久的胡某和彭某,参与翻新机贴膜、拆装手机、测试手机、包装等辅助性工作。陈某等人自知干的是违法勾当,长期“闭门谢客”,还把小作坊的窗户用窗帘遮得严严实实,自认为可以“闷声发大财”,不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1年11月,家住江苏的李先生在网上关注到了陈某等人经营的网店,看到“九成新正品保证”的字眼、刷单的虚假“好评”以及详细介绍手机的精美图片,立即下单购买了一部手机。收货后使用了几天,李先生发现手机经常电量不足、电池发烫,手机屏幕失控乱跳、反应极慢,便去找网店客服要求退货,客服(即陈某)以手机正品无任何问题、李先生自己使用不当,且已过退货期限为借口拒绝退货。李先生找平台维权,未果。无可奈何又急用手机的李先生只好拿着手机前往手机维修点,却被告知该台手机为翻新机,不是正品手机。李先生随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021年12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查获了作案现场,缴获了大量旧手机、假冒注册商标的配件及已翻新完成的手机。经两家被侵权公司鉴定,该小作坊处查获的已翻新的手机、手机配件确系假冒其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
案发后,几人后悔不已,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移送审查起诉至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后,知识产权办案小组及时开展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同时将公益诉讼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步审查。经该院依法审查后,陈某、王某等五人均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提起公诉。法院于日前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