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9月2日,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7月11日以来,受副热带高压控制,湖南省遭遇新一轮干旱过程,部分地区受灾严重。8月20日,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启动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目前,干旱还在持续,且影响范围较广、受灾规模在进一步扩大。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9月2日上午8时起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预案和规程,切实做好救灾救助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