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 通讯员 颜英华 田斐 实习生 黄玲)8月18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共立非法集资案件116起,破案105起,刑事打击1382人,追赃挽损8.49亿元。
案例:“高额返利”非法募集大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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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曾某民等人为首的湖南某养生集团犯罪团伙,在未经金融部门行政许可情况下,以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为目的,在湖南及全国11个省市注册60余家关联公司从事非法集资,共计吸纳31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0亿余元。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于2021年11月17日对该案立案侦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0余人。“该团伙主要的作案手法是:通过在全国各地注册大量关联公司,开设门店招募业务团队,以发送传单、组织茶话会等方式进行公开业务宣传,对外许诺‘年化10%至24%高额返利’,通过销售各种‘优惠卡’‘消费认购’等方式对外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募集资金。”办案民警杨华介绍。
此案有哪些警示意义?杨华提醒,市民不要被所谓的“高收益、低风险”噱头所蒙蔽。特别是老年朋友,要远离“理财式养老”,回归养老本质,对各类街头宣传、免费旅游、免费体检等“馅饼”保持高度警惕,要牢记“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投资要慎重,在投资前要多询问亲友、子女,多向公安机关咨询,充分了解该项目收益风险、合法资质,避免上当受骗。
行动:成功侦破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
发布会上,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雄通报,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聚焦防范化解风险、打击突出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经侦部门立足主责主业,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连续五年部署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李雄介绍,公安机关先后成功侦破了长沙“顺祥养老”“明天养生”、益阳“纳诺养老”“都好养老”和娄底“九龙集团”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其中,“顺祥养老”案入选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湖南公安依托公安机关省、市、县三级涉众型经济金融风险立体化监测预警机制,运用省公安厅“神鹰”实战平台监测预警功能和“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主体管理系统”,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金融监管部门开展5轮次大排查、大起底、大梳理,确保全省涉众型经济金融风险主体“底数清、情况明、监测准”。此外,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利用“5·15”全国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活动,持续加强宣传教育防范,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提醒:严防四种非法集资骗术套路
李雄在会上提醒,参与非法集资,政府不买单。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司法机关依法追赃挽损的数额,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予以统一返还。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返还的集资款,应由非法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同时,根据刑法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雄说。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骗术和套路?发布会现场剖析了四种骗术和套路:部分不法分子往往会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成立公司并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获得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资质,欺骗性强;有的不法分子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常用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动、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有不法分子混淆投资概念,加大识别难度,鼓吹销售“原始股”,利用电子黄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迷惑群众,或用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还有的不法分子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涉众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刘敏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记住,对“高息”诱惑不动心,对“老板实力”不崇拜,对“企业背景”不迷信,对“熟人热心”不轻信。“您看中的是高额利息的回报,犯罪分子看中的是您的本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家一定要捂紧钱袋子,远离非法集资。”刘敏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