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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6日讯 据三湘都市报消息(全媒体记者 李琪 实习生 孙昕 杨祎莎 通讯员 欧阳振华)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微了解到,湖南省正式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工作。
据介绍,湖南省医保局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已于日前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截至6月底,湖南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036.21万人,根据以往缴费情况推算,预计全省缓缴资金规模约43亿元。
根据自2022年7月起,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12个统筹区(衡阳、常德、娄底市3个统筹区的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不实施缓缴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实施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政策。
缓缴范围内的企业可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2022年7月已缴纳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企业,可从8月起享受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7月份已经缴费的,可往后顺延一个月。缓缴费用于2022年12月31日前补缴到位。
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为切实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实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依法代扣并正常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