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关于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来源:长沙晚报时间:2022-04-18 15:07:24

长沙县关于开展新一轮区域

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根据长沙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决定在长沙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安排

4月19日:星沙街道、湘龙街道、长龙街道、泉塘街道、梨街道、黄花镇、安沙镇;

4月20日:金井镇、高桥镇、路口镇、春华镇、果园镇、开慧镇、北山镇、黄兴镇、青山铺镇、福临镇、黄兴会展经济区、江背镇;

具体采样时间以镇(街道)、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所有在长沙县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临时流动人员、外籍人员。不包括红、黄码人员,黄码人员请到专设的黄码人员采样点采样,红码人员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健康管理)。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居民在接到本通告后,请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指引,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

2.核酸检测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被采样人员应提前准备好出示“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健康码”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或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

3.近日如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须在接种疫苗48小时后进行核酸采样;

4.严禁居家隔离管控人员到现场采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应按规定报备并到指定发热门诊排查;

5.请广大居民提高疫情防控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参加核酸检测,做到不缺一户、不落一人、应检尽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序参加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相关安排部署,全力配合核酸检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检测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标签: 关于开展 流动人员 注意事项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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