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房屋内装摄像头
却被邻居起诉?
这样的做法
是否构成侵犯邻居的隐私?
近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例
厨房装摄像头被指侵犯隐私
英先生(化名)家住荔湾区某栋楼506房,王女士(化名)家住505房,两房相邻。2020年6月,王女士在505房大门前走廊上安装了摄像头,摄像头可360度旋转。英先生认为,摄像头可以拍摄到其出入的情形,侵犯了他的权利,于是报警。
经协调,王女士将摄像头改为安装在自家厨房内窗户(大约1米宽)对面的墙壁上,该摄像头透过厨房窗户可以拍到厨房内部的情况和窗外部分公共走廊的情况。可英先生仍不能接受,多次交涉无果后英先生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拆除安装于家里厨房的摄像头。
法院:摄像头无法完整地收集邻居出行信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本案中,焦点在于王女士将摄像头移到厨房有无对英先生造成侵权问题,因摄像头安装的位置位于王女士的厨房内部,其拍摄到的主要范围是厨房内部,对于厨房窗户外面的走廊,由于受到窗户宽度的限制,仅能拍摄到1米宽的情形,且假设有人经过窗户,能够拍摄的时间仅为2秒左右,无法完整地收集到英先生的出行信息,故认定王女士该行为没有对英先生造成侵权。
来源丨信息时报
编辑丨易隽
值班主任丨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