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即日起至明年4月30日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辽沈晚报时间:2021-12-21 14:33:53

日,沈阳市政府发布通告:

12月20日至明年4月30日,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花爆竹。

日,沈阳市政府发布通告,明确2021年12月20日至明年4月30日,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花爆竹。同时鼓励群众对违规燃放及销售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对提供线索,一经查实,由公安机关或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提供线索人进行奖励。上述信息是记者日前从沈阳市应急局了解到的。

明年5月起严格按照《沈阳市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通告明确,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结合沈阳市实际,沈阳市政府决定在重点时段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花爆竹,即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花爆竹。2022年5月1日起,严格按照《沈阳市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据悉,年来,沈阳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科学施策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但是,冬季仍是重污染频发时段,气象条件不利,花爆竹燃放可能造成突发污染天气,给城市运行带来安全风险,有必要在重点时段采取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管控措施。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沈阳市冬季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更好地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保障作用,有效落实大气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沈阳市制定重点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花爆竹管控措施。

从严处罚三种违法行为

《通告》明确,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禁止销售花爆竹规定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反禁止燃放花爆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布违规燃放举报电话:沈阳市公安局110;违规销售举报电话: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为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公安机关将对下列三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一、在禁止时段和区域燃放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禁放时段内,非法储存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三、违反法律法规非法运输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禁止 销售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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