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蚌埠日报全媒体消息 近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限额的通知(见截图)。具体如下:
2019年度,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924元,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单位、个人各2031元。与之前单位、个人各1941元的上限标准相比,提高了90元。
月缴存基数下限为蚌埠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单位、个人各69元。与之前的单位、个人各缴纳68元的下限比提高了1元。
此次调整后全市所有缴存单位的缴存上限和下限均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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