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6
(资料图)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 票上 市类 型为 首 发股 份; 股票 认购 方式为 网下 ,上 市股 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00,978,45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4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7 月 8 日《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 号)核准,江西晨光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00,000 股,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4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38,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8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38,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6,0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共涉及 3 名股东,分别为江苏建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建丰投资”)、香港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诺贝尔”)、湖口
(以下简称“晨丰投资”)。上述 3 名股东持有
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时限售股合计为 118,922,160 股,后因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
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合计变更为 200,978,4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4.35%,上述
股份将于 2023 年 8 月 4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8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138,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6,000,000 股。
变更为 65,077,840 股。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8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
予对象为 44 人,实际授予数量 81.0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
股 本 由 184,000,000 股 增 加 至 184,810,000 股 ,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变 更 为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增加股本 55,443,000 股。上述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84,810,000 股增加至 240,253,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 155,651,808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 84,601,192
股。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2.12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240,253,000 股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增加股本
股增加至 312,328,9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 201,799,790 股,无限售条
件股份变更为 110,529,110 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312,328,9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作出的承诺
如下: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情况
建丰投资、香港诺贝尔和晨丰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建丰投资、香港诺贝尔承诺:“本公司作为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股票锁定承诺;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的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公司在 3 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
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需要等情况,自主
决策、择机减持;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由公司在减持前
持公司股份,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建丰投资、香港诺贝尔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本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晨光新材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00,978,45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4 日;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量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 股数量
香港诺贝
尔
合计 200,978,450 64.35% 200,978,45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合计 312,328,900 0 312,328,900
注:本次上市流通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解除限售条件尚未成就的股份。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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