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旅客刘某在天津南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票乘车时被查获。目前,刘某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被天津铁路警方处以1000元罚款,并被纳入铁路“失信黑名单”,在接下来的180天内限乘火车。警方提示,切勿使用他人身份证乘车。
近日,天津南站派出所值班室接到车站值班员报警称,在天津南站西进站车票验证窗口,一男性旅客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进站,请求民警处置。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此时,刘某冒用他人身份证被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转身离开,想通过其它检票口进站,随后在天津南站东进站口过安检时,被提前赶到的民警和工作人员查获。
刘某随即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检查。经询问,刘某承认自己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票进站乘车,据刘某交待自己身份证过期了,正在补办当中,为图方便心存侥幸,就使用之前在路边捡到的一张身份证购买车票。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天津南站派出所副所长马俊峰:在此提醒广大旅客,遇到身份证到期的情况,一定提前到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另外,户口本、护照和在公安制证窗口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明,都可以用来购票乘车,现在铁路实行实名制乘车验票,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冒用他人身份证,这样会纳入个人征信系统,180天内禁止购买火车票,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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