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庹新岗
雷锋曾说:“我愿做小小的一团火,点燃自己,温暖他人”。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是雷锋精神的显著标识。他用一生永不停歇地助人为乐。他的精神激励我们,以服务人民为最大的幸福,以帮助他人为最大的快乐。
雷锋家乡学雷锋,77岁的刘镜辉老人40余年坚持为长沙火车站过往旅客提供免费修理服务;热心女孩张兰跨越千里捐赠救命的“熊猫血”;九旬老人欧阳芬捐出100万元积蓄,希望帮助更多的人;00后外卖小哥袁可无偿为独居老人送餐……这些好人好事总是能温暖人、打动人,而当被问及帮助他人的感受时,不约而同,总会出现“开心”“幸福”“充实”等字眼。
帮助他人,快乐自己。这种快乐,是看到别人因为自己的帮助,处境变得更好;是观察到因为自己的付出,推动社会一点点进步;是感受到被别人需要,打心底里的高兴、满足。这是一种利他精神,会滋养出很多美好的品质。比如看淡名利,不图回报;比如先人后己,公而忘私。而在潜移默化中,涵养美德,提升人生境界,行善就会成为一种本能,让人乐此不疲。
雷锋对他人的好,是真心实意、发自内心、不掺任何杂质的。他做好事不求回报,甚至都不报姓名,以善良赤诚之心和实际行动温暖着所有人。学习雷锋,我们不仅要学习行为,更要在精神上、动机上向雷锋看齐。这样才可持续,才能真正从中感受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快乐,感受到善的力量。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无数凡人善举、助人为乐的故事,提升着城市的温度,不断夯实着人们的幸福感、安全感。而学习雷锋,大家都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众人拾柴火焰高,一路攻坚克难,建功立业。这何尝不是一种大幸福、大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