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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 通讯员 邓彪)2月2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通报2月“五大曝光”行动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2月,湖南13人被终生禁驾。
其中,省内公路客运企业名下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较多的企业名单有:新宁县益迅达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公路客运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11起;东安县瑞祥达运输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名下公路客运车辆均产生重点交通违法9起,并分别有6起、7起违法未处理;张家界南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公路客运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5起;湖南省永州市旺达运输有限公司东安分公司,名下公路客运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4起,相关违法均未处理。
省内危险品运输企业名下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较多的企业名单有:浏阳市鼎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29起,并有9起违法未处理;株洲市一汽运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25起,并有2起违法未处理;湖南泓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21起;湖南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20起,并有1起违法未处理;宜章长源五交化矿产有限公司,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19起,并有1起违法未处理。
省内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较多的车辆名单有:湘A78736,车辆所有人为长沙澄海实业有限公司,产生重点交通违法7起,并有1起违法未处理;湘K08306、湘C16763、湘C16049、湘C10828,车辆所有人分别为娄底市运迪贸易有限公司、湖南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湖南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湘潭市华联工业气体运输有限公司,均产生重点交通违法5起。
2月,全省共13人被终生禁驾。其中,因酒驾或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4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8人,同时存在以上两种违法行为被终生禁驾1人。
交警部门通报一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022年8月7日晚,邹某平驾驶湘ME2001的小型普通客车,从永州市冷水滩区沿X015线经S238线往东安县端桥铺镇行驶。当日20时40分,当车行驶至新东芦公路东安县端桥铺镇凉水井村7组路段时,碰撞行人夏某华、唐某涵致使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邹某平驾驶车辆逃逸,2022年8月8日7时许,邹某平到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事故深度调查,驾驶人邹某平驾驶车辆未注意避让正在道路上通行的行人,且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东安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东安县端桥铺镇和凉水井村督促、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未取得实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到位,劝导工作不力,东安县政府对镇、村两级负责人给予政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