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制假新闻、有偿删帖……公众号“三界判官”运营者被判刑

来源:长沙晚报时间:2023-02-24 19:10:15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4日讯(通讯员 激扬 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实习生 邹炜强)大数据时代,网络传媒对各行各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网络黑手也找到了“商机”,衍生出“造谣引流”“舆论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非法业务。这些人运用自媒体平台组建“网络水军”,把“舆评”做成了一门生意,通过造谣诽谤挖坑、敲诈勒索要挟、有偿删帖三步走牟利。


(资料图片)

2023年2月,雨花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和某利用“有偿删帖”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近日,判决生效,“三界判官”公众号运营者和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从“微商”到“三界判官”,他把“控评”做成了生意

和某今年30岁出头,初中毕业后成为了某公司销售,2015年进入淘宝电商领域,微信时代成为了“微商”,2020年开始运营用自媒体公众号。虽然他文化程度不高,但多年的电商经验积累,使其具备了一定程度的信息资源整合能力。

和某发现,涉及名人、名企业的负面新闻足够博眼球、吸引流量。他认为,公众号点击量上去了,账号就有了商业价值,广告邀约随之而来。于是他开始搜集、传播未经核实的负面新闻。看到账号点击量噌、噌、噌的上去了,他心里乐开了花。

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当他从网络上拼接了某企业负责人的未经核实的“坐过牢”的负面新闻后,企业方为了避免谣言扩散竟然找上门,直接提出“有偿删帖”,和某一番讨价还价,最终获利3万元删除那篇帖子。至此,和某“豁然开朗”,从此,那些未经核实的负面新闻成为了和某非法获利的工具!

炮制假新闻、勒索要挟、有偿删帖,他的黑色产业链

生财之道竟然如此便捷,于是和某注册并运营了两个公众号,做起了自媒体人的工作。在运营期间,通过在公众号上不断发布一些公司的虚假负面文章,引起这些公司的注意。当被害公司找到和某要求删除其不实文章时,和某借此要挟,提出“有偿删帖”,“只要给了费用就可以删除文章。”

除此之外,和某还要求被害公司与其签订品牌合作合同,以公司名义委托和某为其公司提供企业网络媒体宣传的名义为由打款。被害公司为了公司形象,只能按要求打款至和某的账户。之后的时间里和某通过这样的手段,不断的向多个公司索要钱款来删除虚假的负面文章,从而赚取钱财。

2022年3月,在炮制某篇金融风险的假新闻时,和某分别向多家公司要挟“有偿删帖”,其中4家公司共计向和某汇款296000元;2022年6月,和某案发被捕。雨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和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官警示:新媒体人“媒”德与守法,不可或缺

法官介绍,该案中的和某本是一位勤恳的销售员,较早进入了电商领域,成为了微时代的新人。当他在微商平台捕获了“有偿删帖”“商机”后便误入歧途,失去了守法底线,走上敲诈勒索的犯罪之路。

法官提醒,这也给自媒体人敲了一记警钟!“人人都有麦克风”,但是不能偏离法律、违背道德。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行为也受法律的监管和保护。当公司或个人面对“网络暴力”“网络黑手”负面攻击的时候,应当选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标签: 敲诈勒索 并处罚金人民币 被判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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