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直是稳就业工作重点帮扶对象。根据《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 号),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社保补贴。今日,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就该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指导符合政策小微企业顺利申报补贴。
根据政策,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但是代发放工资或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第三方单位,以及毕业时间(毕业证发放时间)超过2年的高校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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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未缴齐上述三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方式,先向社会保险缴纳地的人社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的账号,后续进行线上申报。
>>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入口
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社局 84907748[拨打]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88999902[拨打]
芙蓉区人社局 84683305[拨打]
天心区人社局 85899260[拨打]
开福区人社局 84551248[拨打]
雨花区人社局 85880398[拨打]
望城区人社局 88081562[拨打]
长沙县人社局 84018510[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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