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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就农资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的规范发布公告,明确八项禁止类行为,以防止各类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助力春耕春播春种有序开展和保障粮食稳产增收。
该公告对相关经营者、相关单位及行业协会规范竞争的行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相关经营者要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如实记录购进、销售农资产品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等情况,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农资产品,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要求相关行业协会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哄抬价格、推动农资产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该公告同时明确了农资经营的八项禁止性行为,包括:1.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农资产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2.相互串通,操纵农资产品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广大农户合法权益;3.捏造、散布农资产品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4.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农资产品,推动农资产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5.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6.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农资产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及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等;7.对农资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和竞争行为。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违法行为,请保存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