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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就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将全国性总部或区域性总部项目落户湖南的,按“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支持;对2021—2023年期间备案新建且运营时长不少于3个月、未获得过财政建设奖补的省内社会公共快速充电设施实施奖补。
总部项目落户湖南按“一事一议”方式重点支持
《政策措施》支持新车型研发、引进。明确对汽车生产企业在省内研发并生产的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类客车、货车、专用车及改装类客车新车型,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后一年内销量分别达到2000辆、100辆、100辆、100辆的,按照乘用车每个车型500万元,其他种类每个车型150万元给予研发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对汽车生产企业从集团引进并在省内生产的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类客车、货车、专用车及改装类客车新车型,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后一年内销量分别达到4000辆、200辆、150辆、150辆的,按照乘用车每个车型200万元,其他种类每个车型100万元给予引进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
同时支持创新发明。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发明专利布局,对在本省申请且在政策实施期内获得新能源汽车(含智能网联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和机构,达到20件、50件、100件的分别给予累计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
《政策措施》支持总部项目落户,鼓励具有较强实力优势整车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大在湖南的产业布局,对将全国性总部或区域性总部项目落户湖南的,或按国家产业政策在湖南整合利用闲置产能的,按“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支持。
对新建社会公共快速充电设施实施奖补
《政策措施》明确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2021—2023年期间备案新建且运营时长不少于3个月、未获得过财政建设奖补的省内社会公共快速充电设施(单桩单枪的,每桩额定功率不小于60千瓦;单桩多枪、单堆多枪的,每枪平均功率不小于60千瓦)实施奖补。2021年执行足额奖补标准,2022年、2023年分别按照5%、10%的退坡比例执行奖补。
在市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位于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范围内的充电设施,按20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位于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娄底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和益阳市范围内的充电设施,按26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位于怀化市、张家界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范围内的充电设施,按32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位于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范围内的充电设施,按40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同时,支持国省县乡道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纳入《湖南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范围内的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和养护工班等场站充电基础设施,按32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
据悉,该《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