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莘庄镇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莘庄镇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也被称为“莘十条”2.0版。相较于2020年发布的“莘十条”(《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集成电路相关产业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2.0版普惠性更强,一起来看看吧——
一、适用范围
在莘庄镇范围内依法成立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等领域企业(以下简称集成电路相关企业),经莘庄镇认定后列入可支持范围的相关功能平台、创新载体等机构,以及在莘庄镇内实施的与集成电路产业应用相关的项目。
(资料图片)
二、主要内容
1.鼓励注册落户。对首次落户莘庄的集成电路相关企业,经认定给予镇级扶持。
2.推动持续发展。对首次落户莘庄、经营期满一年的集成电路相关企业,经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按企业研发投入的1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支持属地经营。对在本镇范围内租赁(实际租期为三年或以上)自用办公用房且达到一定规模的集成电路相关企业,连续三年给予50%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鼓励发展壮大。按集成电路相关企业社会综合贡献,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最高25万元、50万元、80万元、1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施进档补差。对达到统计规模以上标准的企业,推荐申报区级鼓励企业跨越式发展政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5—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引荐优质企业。对成功引荐优质集成电路相关企业落户莘庄的企业,按引进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情况给予一次性引荐奖励。
6.支持创新孵化。支持以集成电路设计为重点的创新型孵化建设,对在市、区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的孵化平台,根据服务企业的数量、服务效果、人才吸引、产业集聚等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7.支持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在莘庄镇范围内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对建成并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10万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奖励100万元。
8.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集成电路企业、产业技术联盟、专业机构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用户单位,共同搭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对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建设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9.引入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引入产业投资基金,对集成电路重点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快推进莘庄集成电路相关产业集聚发展。
10.注重人文关怀。经认定,对莘庄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成电路企业的核心骨干人才,推荐落户、协调解决子女就学、安排就医、人才公寓免租优惠、VIP体检名额等。
三、附则
11.涉及分次执行的扶持,需按阶段评估单位经营发展、科技创新等情况,根据每次评估结果予以扶持。
12.相关企业应当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要求认真配合有关财政性资金审计,自觉履行承诺事项,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本意见自2023年8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8月25日。政策解释权归莘庄镇人民政府。
标签: